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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洋河镇河西郭小学年招生简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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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胶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胶州市洋河镇河西郭小学级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及报名须知公布如下:

一、招生咨询电话

袁校长:

刘老师:

二、招生范围

公办初中、小学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原董城乡的所有村庄及小区均可以报名)具体招收范围:仉村、大相家、小王家、挪庄、宋家、大王家、集后辛庄、董城村、秦家庄、袁家小庄、郭家小庄、山相家、钟家辛庄、孤山泊、袁家坟、曹家庄、东王家庄、高家莹、张家莹、冷家坟、西王家庄、李高庄、黑山前、裴家、前夼、后夼、东小夼、石门子、南官庄、尧洼、房家、仲家庄、姜马庄、石沟、崔家小庄、李家屯、河西郭、河西范、河西李、福海洋佳园、东方佳苑、泰和嘉园、温凉河花园、董城御园、高山华府、万发活力康城户籍的学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三、招生批次

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将新生学位类型分为四个批次,按批次顺序入学:

第一批次:符合学校划片区域“两证”(户口簿和产权证)条件的胶州户籍适龄儿童,并且儿童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

第二批次:①符合划片户籍条件的胶州户籍适龄儿童;②范围内需异地安置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③符合规定的需异地安置的征迁村民子女。

第三批次:户籍不在学校划片区域内,但自有房产(实际入住)在学校划片区域内,且产权证为儿童父母的胶州户籍适龄儿童。

第四批次:①符合条件的有自有房产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②符合条件的租赁房屋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

四、入学规定

(一)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公办初中、小学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残疾儿童可延缓入学。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未在任何义务教育学校建立学籍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缓学审批表。

(二)胶州户籍的新生到区域内学校报名,需查验以下证件:儿童随父母同户的户口簿、儿童随父母同住的住房产权证。对于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和家长《结婚证》。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

(1)购置房产(房屋性质为住宅)并实际入住的,需查验以下证件:

①学生随父母同户的户口簿;

②学生父母的住房产权证;

③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胶州市居住证(具有胶州以外青岛其他区市户籍的不需提供)。

(2)租赁居住的,需查验以下证件:

①儿童随父母同户的户口簿;

②父母一方的务工证明,以下两类证件之一,截至年8月31日在有效期内且满一年:第一类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验印的劳动合同和就业登记表(就业登记花名册)及社保证明,第二类是工商营业执照;

③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胶州市居住证(具有胶州以外青岛其他区市户籍的不需提供);

④父母一方满一年以上(以备案登记时间为准)的市房产服务中心验印的房屋租赁证。

(三)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4号)有关要求,开学一周内,学校将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五、实施办法

(一)延缓入学办理。一年级学生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6月30日前,提供县级及以上卫健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的检查证明,向学校申请缓学,并填写《胶州市年适龄入学儿童缓学审批表》,办理缓学。学校经调查了解属实后盖章确认,在7月5日之前交由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核准后,通知缓学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领回并保存好相应材料。非胶州户籍的学生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缓学手续。

(二)实行招生“一网通办”。根据青岛市教育局要求,从年起实行招生报名“一网通办”。适龄儿童监护人完成“爱山东”APP、“青e办”APP注册及身份认证后,在7月7日—18日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入学登记。

对于系统不能认证报名信息的,家长除登录平台报名外,还需于7月19日到报名学校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核实确认信息。户口簿、住房产权证认定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准,之后报名信息变更的不予认定。为确保公平、公正,新生网上报名后,学校将对“招生平台”中不能认证报名信息的,结合家长现场提供的证明材料,通过相关部门协助查验证件、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确认家长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入学资格审查贯穿招生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行为一经确认,取消入学资格。

(四)规范工作流程。

1.网上报名时间:7月7日—18日(开放时间为早7:00至晚8:00,其他时间则关闭报名系统)。入学报名通过登录“胶州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报名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信息不能再进行任何改动。未在网上报名的学生不予录取不予建籍。

2.现场报名时间:系统不能认证报名信息的,家长须于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到报名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网上审核时间:7月20日—30日。

4.网上录取时间:8月7日—8月12日;8月13日公示录取名单。

5.8月15日开始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五)做好就读保障。依据学位类型的四个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原则上上一个批次录满,下一个批次不再录取,采取分流安置的办法。出现同一批次学位不足的情况,将采取按户籍和房产办理时间的先后、电脑派位等方式决定安置顺序。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和未实际入住的房产,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六、温馨提示

(一)为确保公平、公正,学校将通过相关部门协助查验证件、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确认家长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入学资格审查贯穿招生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行为一经确认,取消入学资格。

(二)“一网通办”的具体操作方法请家长仔细阅读说明,根据上级安排,一年级新生家长将由孩子所在幼儿园老师进行报名系统操作方法的相关培训,请家长留意通知。

(三)凡是有中、高风险地区出入经历或者与中高风险区人员有接触的人员,禁止进入学校。

招生工作相关要求解释权归学校所有,招生简章中未尽事宜,请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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