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采取果断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
本报12月8日讯(张祝钦)从今天召开的“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获悉,今年前11个月我省检查用人单位46694户,处理拖欠工资案件10396件,为19.5万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5.16亿元。
随着“两节”临近,一些重点、难点欠薪案件和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容易爆发。我省各级各部门将在春节前集中精力采取果断措施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发现企业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相关部门将迅速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保证工资足额发放。在建筑领域,由于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拖欠工程款引发拖欠工资的,责成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再解决纠纷;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仍拖欠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再向分包企业追讨;施工总承包企业违法将工程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发生拖欠工资的,由其直接承担清偿农民工工资责任。各级政府对本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或责任人欠薪逃匿,确实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当地政府将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或从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给予农民工生活救助,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报酬权益。
严厉惩处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对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迅速启动执法程序查明事实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该处以罚款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依法实施处罚;违反行业监管法律法规,特别是建筑领域工资预储金制度不落实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下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处理决定;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企业,在依法实施处罚的同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并提交相关部门纳入企业诚信系统不良记录;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案件,各地将按照相关规定,利用司法手段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