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护广大市民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自5月30日以来由疫情重点地区来胶返胶人员,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小区)或属地镇街(功能区)申报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情况。拟由疫情重点地区来胶返胶人员,应由本人、亲属或所在单位提前3天向所在村居(小区)或属地镇街(功能区)报备。
二、疫情重点地区来胶返胶人员,须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须主动向所在村居(小区)或属地镇街(功能区)报告,由所在镇街负责组织引导或由个人拨打,医院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三、各单位、酒店旅馆和广大市民要主动配合,一旦发现疫情重点地区来胶返胶人员,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属镇街(功能区)、村居(小区)报告。
四、请广大市民做好自我防护工作,暂缓前往疫情重点地区。五、对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造成疫情传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胶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6月17日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低风险不等于零风险,请认真做好日常防护:出门戴口罩、在家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如无必要,近期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