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做好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年胶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人(详见《年度胶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护理岗位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初级岗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七)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凡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医疗护理员相关工作,并须在上岗后1年内通过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其他相关资格证,对以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可以先上岗,并须在上岗后2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胶州政务网胶州市卫生健康局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