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范围
年6月11日及以后,在我市首次就业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认定条件
《胶州市引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试行)》(胶人社〔〕86号)中规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具体标准见附件1)。
三、认定、申请程序
1.初次认定、申请补贴人员。用人单位和个人登录人才胶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