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公安局供应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胶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供应装备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JZZFCG
2、项目名称:供应装备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供应装备采购项目。
4、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5.2投标人提供组合式防弹盾牌、防弹头盔、防弹背心的公安部或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检测报告原件,提供生产厂家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轮式防暴盾牌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原件,提供生产厂家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3相同品牌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只能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5.4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无需投标报名,并于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年11月4日9时00分至年11月28日9时00分前登录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本项目公告,在公告下方点击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等。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联系-,联系人:李真电子邮箱:lzzx
7.3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8、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年11月14日17时前,采用信函或直接送达(包括电子版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年11月28日9时00分起至9时30分止。
地点: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西楼附楼二楼第2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胶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王科
10.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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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惠铭艳王文强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胶州市支行云溪分理处
银行账户: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0.3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mail:lzzx
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