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本次治理长约15.7公里,其中:上游宝山镇段为高城水库溢洪道下游至西海岸新区与胶州市分界处(河道中心线桩号0+~7+),长约8.0公里;下游王台镇段为西海岸新区与胶州市分界处至海域分界线河道右岸(河道中心线桩号35+~43+),长约7.7公里。工程主要实施河槽清淤疏浚工程、堤防工程、护岸工程、穿堤建筑物工程及生态环境工程。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2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1)河槽清淤疏浚工程。清淤疏浚总长约13.9公里,其中上游宝山镇段约8.0公里,设计河槽宽10~35米;下游界河段约5.9公里(河道中心线桩号35+~35+段、39+~41+段和41+~41+段主河槽位于胶州市境内),设计河槽宽70~米。
(2)堤防工程。新修防汛路约11.2公里,两岸堤防力口固总长约10.6公里,其中上游段约3.5公里、下游段约7.1公里;无堤防段修筑防汛路约0.6公里;利用现有道路兼防汛路长约3.9公里,其中无堤段利用现有道路约3公里,利用现状堤顶道路约0.9公里。堤顶宽6米,路面净宽5米。小柳圈浸水桥以上段堤防迎、背水坡比均为1:2,以下段堤防迎、背水坡比均为1:3。
(3)护岸工程。对河道中流速较大、易冲刷河段进行生态护砌,护砌长度约9.0公里(含护岸重建),其余岸段采用草皮护坡。
(4)穿堤构筑物。新建、改建穿堤构筑物9座,并对现状15处涵洞(管)进行清淤。
(5)生态环境工程。设置7处生态绿化节点,以地被灌木绿化为主,其中上游村落设置4处、下游段在河岸与道路重要交口设置3处。
(二)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和安装。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