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胶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公告,因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原定于1月23日拍卖的位于胶国土告字20号,改为2月12日下午14:30在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进行线下拍卖。
据补充公告,竞买人可于年2月6日到2月8日到胶州市行政服务大楼东楼8楼室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的截至到账时间为年2月8日下午16时。此外,地块经济指标等其他事项不变,最低增价幅度为10元/㎡。
据出让公告:
1.竞买人既往业绩要求:截止提交竞买资料当日,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企业:
(1)须持有自有注册商业品牌在国内开发并持有总建筑面积超过万平方米的集中商场,且有以自有注册商标品牌持有商业运营面积不低于40万㎡的单个商业项目运营经验(不含专业市场);
(2)须以自有品牌、独立持股持有单个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的商场数量不少于10个,其中有一个以上独立持股运营不少于10年的运营经验。以上须提供注册商标、营业执照、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作为竞买材料。
2.竞得人须对本项目持有经营的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米,自持年限不少于10年,期间自持商业不得对外销售。
3.竞得人须按照胶州市东部中央商务区创新发展指挥部对该片区的概念性设计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并进行开发运营。
4.以上地块搭配供应,一并出让,竞买人须独立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5.竞得人须与胶州市教育体育局签订《青岛路南小学捐建协议》,建设36班小学一所,投资额不低于万元。
6.竞得人须与胶州市水利局签订《青年水库泄洪渠中央商务区段(青岛路-香港路)治理及景观绿化捐建协议》,投资额不低于万元。
来源:青岛房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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