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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7月4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年7月4日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见《岗位汇总表》;(六)《岗位汇总表》所列学历学位均为最低要求;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家规定择业期内(年、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单位在编及总量控制人员不得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年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年7月4日。2
三、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
如果报名人员不参加岗位改报或没有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能改报的,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